2019年4月,湖州市審計局依照相關規定對我單位就南皋橋集鎮新農村改造工程農民新村建設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審計,并出具了湖審投報(2019)15號的報告。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建設資料和相關財務收支基本真實反映了項目建設情況,但也發現了一些問題,我單位已根據審計意見和建議,采取了整改措施?,F將審計整改結果公告如下:
一、關于審計查明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對于報告中提出的決策程序不到位等問題。
城市集團成立后,公司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融資管理、財務核算等制度進行了進一步規范,強化內控管理,將有效杜絕決策、融資等事項操作過程中的不到位問題。
2、審計核減工程結算價377396元,所涉的3個單項工程結算,均已按照審計核實的結算價與施工單位結算。
3、預付賬款的清理事項,除土方工程及電力配套工程,施工方未報送結算資料外,均已完成。
二、關于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公司根據報告中提出的相關建議,將加快完成后續的結算、清理及資產交付等相關工作。確保港西家園成本的有效歸集,及相關資產的系統管理。
2019年 07 月 01日